湖南省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2005〕6号令)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教师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岗招聘,择优录用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能力和技能水平的原则。
二、招聘、选调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力、技能水平较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考、选调的,应提交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选调岗位对象为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不得报考;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 位 |
人数 |
学 历 |
专业 要求 |
年 龄 |
其他 要求 |
计算机类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网络 工程 |
公开招聘岗位:本科学历要求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选调岗位:要求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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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软件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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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艺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女性 | |
办公室文字综合兼写作教师 |
1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有中职或高中或高校教师资格证 | |
体育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社会 体育 |
有两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男性 | |
数学 教师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选调,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 |
语文 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汉语言 文学 |
选调,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
注: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从事岗位工作经历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机构编制网和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www.hhgyxx.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4日—10月18日。
3.报名地点:湖南省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二楼学校办公室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平安路3号(市武警支队旁)
联系人: 蒲老师
联系方式: 0745-2712102(办公室)
13907451129(手机)
QQ:89445390
4.报名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并自行下载填写《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选调报名表》一份。
5.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学校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确认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考试方式
采用专业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参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否则不予开考。所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专业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操作)。报考计算机类教师、服装工艺教师岗位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操作),报考办公室文字综合兼写作教师、体育教师、数学教师、语文教师岗位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2.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报考办公室文字综合岗位人员不参加说课,测试其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说课顺序以抽签决定。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
(四)考试时间:暂定十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考察
学校将组织纪检、人事、教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入编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设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编制、人社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七、本方案由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湖南省怀化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