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2016年招聘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陕西师范大学的附属幼儿园。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幼儿园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幼儿教师岗位2名
二、应聘岗位职责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认真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位幼儿身心发展状况,促使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3.努力为幼儿创设安全、舒适、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合理组织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5.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的家庭基本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家园同步教育。
6.按时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幼教论文;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2.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四、应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幼教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二)应具备的资格
1.学历要求: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为学前教育专业;有工作经验者其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为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本科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市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或优秀教学活动评比一等奖获得者等实践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应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报名。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报名时间是2016年5月19日至6月3日,有意应聘者请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者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系统地址:http://rczp.snnu.edu.cn/zpNew/userCenter/register/login.jsp
(二)资格审查。2016年6月4日—6月10日,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后在幼儿园网站(http://www.ssdyey.cn/)公告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三)考核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参加考核,具体程序及内容如下:
1.面试: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等。
2.笔试:包括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等有关知识及心理测试。
3.基本技能考核:包括钢琴、声乐、舞蹈、绘画、讲故事、写教案、手工制作。
4.实践能力考核:案例分析及组织教学活动。
(四)确定拟聘人选。对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向人事处报送招聘考察材料。
(五)公示。拟定公示稿,经人事处审核后在幼儿园网站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七)签订聘用合同。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拟聘人员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六、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029—85308664转8026、8000
029—85307735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