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吸收优秀人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教师和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2016年共计划招聘150名教师和专业人才。其中高中教师46名、高中学校会计4名、职业中专专业人才2名、县直中学教师3名、乡镇中学教师26名、小学教师49名(其中村校教师20名,完小教师29名)、幼儿教师20名。具体见附件1、2、3、4、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留级处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违法多生育行为,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不能录用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有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的;
9.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
2.报名
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7、208、209室。
形式:现场报名。分类别报名,具体分类:
(1)高中教师类;
(2)县直中学类;
(3)乡镇中学类;
(4)乡镇完小类;
(5)城关一、二、三小类;
(6)乡镇村校类;
(7)会计(一中、二中和欧中)和职专专业人才类;
(8)乡镇中心幼儿园类;
(9)向阳幼儿园类。
要求:
(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类别中的一个科目。
(2)须填写《2016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6)和《2016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附件7,盖好相关公章,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3)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
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但须于2016年7月2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2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报考类别及科目)
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上交给工作人员。
(5)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6)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报考条件
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
咨询电话:0734-5229748,0734-5235040,0734-5235065。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笔试
方式:闭卷。
时间:2016年6月25日。
地点:衡东一中
各类各科开考最低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设置合格分数线,或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决定,核减此科目的招考计划,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招考对象 |
笔 试 内 容 | |
专业人员 |
会计 |
会计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
工程 |
工程造价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 |
计算机 |
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材内容,满分为100分。 | |
高中、初中、 小学教师 |
只考专业知识(每人限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国家新课程初中、高中相应科目文化知识,满分为100分。 | |
幼儿教师 |
幼儿师范教材和通识知识,满分为100分。 |
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