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引进教师复审时间:2016年6月6日至7日
招考教师复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15日
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原东胜区正东小学)
(7)面试时间:
招聘、引进教师面试时间:2016年6月10日至11日
招考教师面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19日
面试地点:东胜区蒙古族学校
(8)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9)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东胜区教育局官网(www.dsqjyj.com),点击浮动图标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三天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9:00至2016年5月27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下午5:30。
3.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网上签署《参加东胜区教师招考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引进招聘教师还需填写获得的荣誉或相关从业资格情况),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中高考前为东胜区户籍的考生须备注说明;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教师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招聘教师岗位表)。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电话咨询。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下午5:30。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2016年6月1日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招考教师的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考生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笔试。
3.政策性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东胜区户籍(含中考、高考入学前为东胜区户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东胜区教育局网站或东胜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网址如下:http://www.dsqjyj.com/。
5.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东胜区人社局会同东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引进教师复审时间:2016年6月6日8:30至6月7日17:30;招考教师复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8:30至6月15日17:30;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原东胜区正东小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区外院校的鄂尔多斯市或东胜区生源毕业生(中、高考前为鄂尔多斯市或东胜区户籍考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尔多斯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