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2016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农村中小学校主要学科的教师数量和质量,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意见》(鄢政〔2012〕25号)、《中共鄢陵县委 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意见》(鄢发〔2015〕15号)“每年根据中小学退休教师人数的80%招聘新教师”之规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充实到陶城镇、望田镇、只乐镇、大马镇、南坞乡、张桥镇、彭店镇7个乡镇任教。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23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3人,化学4人)。小学教师77人(语文23人,数学21人,体育12人,音乐11人,美术10人)。
本次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为1986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
6.2016年以前(含2016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7.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一级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8.报考体、音、美学科的考生专业必须与其报考岗位相对口。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10.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报名表。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⑷正在服务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的人员
⑸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 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
2.报名地点:鄢陵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401办公室
(二)报名材料
1.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2.2016年毕业的统招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持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小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5张。
(三)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考者持所需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由县招聘教师工作组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后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3.现场采集本人图像信息。
四、招聘办法
招聘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