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初、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旗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旗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引进初、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初中:40名
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地理6名,思想品德5名,历史5名,物理4名,信息2名,生物6名,美术2名。
(二)普通高中:30名
1.达一中(24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4名,物理3名,历史2名,动漫1名,化学实验员2名,生物实验员2名,物理实验员1名,通用技术3名,体育(足球)2名。
2.达七中(6名):数学2名,体育2名(足球1名,田径1名),语文1名,心理健康1名。
(三)职业高中:10名
语文2名,数学2名,教育学(学前教育)1名,体育2名(足球1田径1),舞蹈(幼儿舞蹈)1名,英语1名,煤矿电气工程与自动化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岗位要求条件
1.初中教师:年龄在3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5年毕业生)。
2.高中教师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或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2015年毕业生),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本科和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高中教龄6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称号或表彰,年龄在40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教龄10以上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职业高中教师:
(1)年龄在3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5年毕业生)或年龄在40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秀教师。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初中教师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11月28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达拉特旗教育局人事办316室。
电话:0477-521213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达拉特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表》。
(二)高中教师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11月30日。
2.报名地点:
(1)达拉特旗第一中学
电话:0477-3961113王老师:13947789618;
(2)达拉特旗第七中学
电话:0477-5285174刘老师:13947746367;
(3)达拉特旗第十中学
电话:0477-3960022苏老师:1894737015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达拉特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初中教师招聘办法及程序
1.招聘办法。主要通过笔试(教育理论考试)和面试(试讲考核)两个项目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
2.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将此次招聘公告发布在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达拉特快讯、达拉特旗电视台等网站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核。抽调专人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3)考试。此次招考教师按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人数按学科核减招聘名额。
笔试:聘请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所学专业为基本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总分为40分(得分×40%)。根据笔试成绩以学科招聘计划1:2的比例下达面试(试讲)名额。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以我旗初中现行教材为准,统一命题,试讲前两小时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封闭备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总分为60分(得分×60%)。
(4)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要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体检要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确定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应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媒体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聘办法及程序
1.招聘办法。高中教师招聘及引进工作由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2,否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招聘程序。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试讲人员,由各招聘学校组织试讲,根据试讲成绩结合社会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
新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国家正式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解聘。对引进的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直接办理招聘手续,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及分值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我旗服务2年以上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人员、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牧区特岗教师以及各类“储备人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按学科以招聘岗位总数的40%进行单独划线,定向招聘。此类考生凡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的(初中3:1,高中2:1)不执行此政策,考生可选择大方案进行报考,不得兼报。
(四)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八年。
(五)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前必须将本人档案交回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