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中学、万安第二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学需要,经万安县政府同意,万安中学、万安第二中学拟在省重点大学及师范院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学科教师 学校名称 |
数学 |
英 语 |
物理 |
化 学 |
体育 |
合计 |
万安中学 |
2 |
1 |
2 |
2 |
1 |
8 |
万安二中 |
1 |
2 |
1 |
|
|
4 |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学历要求:
应聘万安中学岗位须省级重点大学(一本录取)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者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万安第二中学岗位须师范类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者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聘人员学历、教师资格均需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①应聘万中的须有高中教师资格;②应聘二中的须初中教师资格以上(含有初中教师资格);③含2016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成绩合格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前在万安县政府网、江西师大校园网、井冈山大学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并委托各乡镇中小学在乡镇场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宣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5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万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万安县五云路397号)
3.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江西省万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⑤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报名费50元。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须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万安中学
3.考试方式:现场答辩和说课(片断)。
4.考试程序:
①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小组的提问现场答辩;
②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小组提供的说课片断进行说课,说课准备时间1小时,说课时间20分钟。
③应聘万安中学岗位说课内容为现行高一上册教材内容(数学为北师大版,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为人教版);应聘万安第二中学岗位说课内容为现行七年级上册教材内容(英语、物理为人教版,数学为北师大版)。
④评分
a.评分由评委完成,评委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从外县(市)聘请;
b.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现场答辩和说课量化评分,其中现场答辩占30分,说课占70分,总分为100分;
c.成绩统计时,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评委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
5.开考最低比例:
招聘职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相应调减岗位职数。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6. 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当某岗位应聘人员现场答辩和说课量化得分总成绩都低于60分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利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入闱体检人员于2016年7月15日前须将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提供到万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者须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前,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六)体检
经过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2]09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总得分和体检等情况,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在万安县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万安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1.新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人新办法,实行聘用制、社会保险制度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动或辞职者须按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联系电话:
0796-5839805(万安县人社局)
0796-5710820(万安县教体局)
0791-88120152(江西师范大学毕业生招生就业处)
3.监督电话: 0796-5710355(万安县监察局)
0796-5839855(万安县人社局)
七、本公告由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西省万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万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