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中学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顺开展,经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峡江中学2015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江西师范大学或其他优质师范大学(如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无口吃。
6、安心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岗位及名额。高中物理教师1名,专业要求物理学;高中化学教师2名,专业要求化学;高中历史教师1名,专业要求历史学;高中通用技术教师1名,专业要求物理学或工学。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3、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快递件等方式报名(请注明“应聘XXXX岗位+姓名”字样),应聘者应诚信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统一填写《江西省峡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复(影)印件各1份;
电子邮件地址:xjzxxb3695@163.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峡江中学办公室,邮编:331409,联系电话:0796—3695763,联系人:胡老师
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25日。
考试时间:2015年4月2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资格条件者,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试讲,并在2015年3月31日-4月1日期间携带前述证件原件到峡江中学办公室进行核验,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三)试讲
聘请外市(县)有关专家担任评委。试讲内容为所教学科相关课程,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约20分钟。试讲前1小时向试讲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讲,当场公布试讲成绩。所有应试者均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以备验证。
(四)体检、考核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学生试讲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峡江教育网等有关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我校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提出调出县外、离职、辞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参加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