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保育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吉安市保育院现有教师不足的状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学前教育或艺术类专业,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非在编人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7日8:30至9月18日17:30。
2.报名地点和方式:吉安市保育院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之比需大于或等于3:1方可开考。
5.资格审查:招聘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试教和加试的方式进行。
1.试教内容为上展示课,使用教材为华东师大版《幼儿园建构式课程》大班教材。现场临时抽取试教内容后,试教前20分钟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并公布试教成绩。试教时间10分钟,试教总分为100分。
2.加试包括必选项和自选项,总分为100分。必选项为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要求脱稿,3分钟以内完成,总分为40分。自选项为美术、钢琴、舞蹈、唱歌四项选三项,每个项目总分为20分。美术为现场抽题主题简笔画,10分钟内完成;钢琴为自备钢琴曲一首,时长不超过3分钟;唱歌为自备歌曲一首,时长不超过3分钟,伴奏带自备;舞蹈为时长不超过3分钟,有技巧展示的舞蹈,风格不限,服装、音乐自备。
3.考试时间和地点:9月20日,吉安市保育院。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试教成绩×60%+加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试教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合成后出现同分的现象,以试教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再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招聘教师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根据考察结果,由市教育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招聘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学校与招聘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所招聘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所招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吉安市保育院联系人:王老师18370639336
2.监督举报电话
吉安市教育局监察室:8230975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