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促进沅江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我市拟赴省内相关高校现场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见《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985、211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3.沅江市内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供:
①《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
②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三张1寸近期彩照。
3.本科考生学历证书上未注明“师范”二字或所学专业名称未含“教育”二字的,还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①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科目,且有相应成绩);
②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了专业为“师范”);
③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
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大学公章或档案提供部门公章。
4.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科目,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紧缺学科经现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到1:2),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15分钟)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参照现行高中相应岗位学科教材,详见《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面试使用教材》(附件三)。
(三)签约
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拟聘人员选择学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
3.拟聘人员放弃签约的,可按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