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及时补充我区中小学教师,现决定公开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3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全额财政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6年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2016年本科及以上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二)具有梧州辖区户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地点: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龙圩区龙兴路62号,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内)。
(二)时间:2016年5月23--25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1)2016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2)2015年毕业生:除提供与2016年毕业生相同的资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2016年6月3日,地点:龙圩区教育局人事办。
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需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参加,逾期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面试所需课本、教材、资料应聘者自备;
(二)面试时间:2016年6月4日上午8:30开始(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龙圩区龙兴路62号);
(四)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公布成绩;
(五)面试过程除英语学科外统一使用普通话。
六、签约
拟录用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6月10日前签约,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七、资格复查
面试后拟录用的2016年毕业生必须在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复审,提供的原件与报考资格不符的取消拟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体检、公示、录用
(一)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2661870
附件:2016年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
梧州市龙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