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二)
常人社事招〔2016〕17号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人。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高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高职校、开放大学的岗位除外;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职称、获奖、学历学位、专业范围等以证书为准,班主任或教研组长等管理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常州教育网(http://www.czedu.gov.c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5月30日9:00—2016年6月1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流动需采用商调形式。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
2016年5月31日8:30-11:30;13:00-16:00;
2016年6月1日8:30-11:30;13:00-16: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市劳动中路19号,常州市同济中学内)二楼215机房。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完毕,单位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5.资格审核合格,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部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开考比例,其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16年6月3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6月10日9︰00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考试考核
(一)初中、高中岗位
初中、高中岗位的招聘采用笔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考核
(1)笔试考核时间
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考核地点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罗汉路8号),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4)笔试考核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5)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