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北县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全县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实现了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各学段教学成绩已名列全市前茅。因小学初中教师严重缺乏,无法满足现阶段教育教学的需求,特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根据各学段教师需求,拟招聘120名教师。其中小学部107人,分别是:小学语文44人,小学数学27人,小学英语5人,小学体育13人,小学音乐8人,小学美术4人,小学计算机专业6人。初中部13人,分别是:初中语文5人,物理2人,地理1人,体育5人。
三、招聘对象
1、师范院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非师范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是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已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者”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援西部志愿者”人员报考。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学科相符;
5、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张北县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方式
由县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按成绩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按照招聘条件,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报考条件和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6日。
2、报名地点:张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4、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a、个人学习简历;
b、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学历认证一份;
c、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d、外县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执业资格审查及网上学历审查,通过审查人员填写《张北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6、纪律要求:应聘者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