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淳安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计划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1名。其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16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16年5月18日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部分紧缺专业学科大专及以上的非淳安籍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证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5.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6.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证书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16年6月15日之前取得。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5∶30);地点: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远程教育楼三楼1号多媒体教室(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2.报名方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好《2016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3),现场报名时上交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须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和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所有职位按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数,其余职位则按1∶3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数。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4.报名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
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5月28日下午2:00-5:30,地点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