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乍浦镇所属幼儿园2016学年师资需求状况,报乍浦镇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学年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平湖市户籍。
二、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8名(面向乍浦镇所属公办幼儿园统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幼儿园统招教师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乍浦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简章,向乍浦镇学前教育办公室(乍浦镇中心幼儿园2楼)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由乍浦镇学前教育办公室汇总初审后,报乍浦镇党委组织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体检、考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乍浦镇中心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考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分加0.5分);
2.在大学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得过一、二等奖学金的(加0.5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总分加1分);
4.教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曾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三等奖总分加0.5分;二等奖总分加1分;一等奖总分加1.5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5月21日,上午8:00---下午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乍浦镇学前教育办公室(乍浦镇中心幼儿园2楼)。
咨询电话:0573——89178203
联系人:柴老师13867355737(655737)
附件:平湖市镇(街道)中心幼儿园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乍浦镇学前教育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平湖市镇(街道)中心幼儿园2016年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6年5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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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户籍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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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所 学 专 业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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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教 师 资 格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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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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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本 人 近 照 | ||||||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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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情况 |
年 月 日 | ||||||
承 诺 书 |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政策与相关信息,理解其内容,并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本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签名: 二○一六年五月 日 | ||||||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