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南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市区小学教师20名、农村小学教师8名、市区幼儿教师4名。招聘学科见附表。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2.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6年应届毕业生;
3.嘉兴市本级生源(指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生源)的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合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2016年应届毕业生;
4.嘉兴市本级户籍(以2016年5月6日在册为准),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按本招聘范围、对象第一条报考)。
以上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小学教师要求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幼儿教师要求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小学的音乐、美术教师分别要求音乐、美术专业毕业。小学科学教师要求科学(含理化生)专业毕业。
2.在职在编教师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6日以后出生),教龄3年以上,其中区外现任县区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3周岁(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市本级户籍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先按招聘学校类别报名,然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试讲对象,再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志愿。填报学校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4:30)。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不得低于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南二楼会议室(嘉兴市区秀州路266号)。
3.报名时所带证件。
(1)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龄证明;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附后);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地区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嘉兴市本级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提供今年8月份到期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按对象所对应的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
1.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三种形式。笔试定于2016年5月15日下午2:00-4:00在清河中学进行。面试和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和试讲的主要要求:(1)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2)面试为问答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报考音乐、美术和幼儿教师者同时进行专业技能测试。(3)试讲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
3.公开招聘教师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然后按笔试和面试两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对象,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试讲的对象需先填报应聘学校志愿,再进行试讲。如面试、试讲对象在测试日前一天17:00前明确放弃参加测试,则按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