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所报学科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大丰人社网、大丰教育网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3.资格复核。面试前,区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体、美学科和学前教育专业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各占50分;其他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其中上微型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6.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末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丰人社网、大丰教育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3.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选岗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选岗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人社网、大丰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发布,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须在2016年8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大丰区金丰南路1号,邮编:224100),2016年8月1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929210、0515-83517512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515-82030991 ;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515-83512397。
九、本公告由大丰区人社局、大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公开招聘区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表
3.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