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各项公共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依照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其中:教育类92名、卫生类95名、综合类4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艰苦边远乡(镇)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本县村、居(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4、本县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
5、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和“乡村医生”招聘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登记入户人员;
5、面向“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8月31日在本县服务满2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6、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职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役的军队干部家属;
8、面向 “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11月30日前在本县村、居(社区)任“村干部”满1届(3年)且至今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及以上;
9、 面向“乡村医生”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18日前在本县“乡村医生”岗位连续从业二年及以上且至今仍在岗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10、报考艰苦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的,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人员报考;
11、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2016年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8、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www.yanhe.gov.cn)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楼大厅。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及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标注“★”字符号为紧缺专业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同一类别考生平均分的90%,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调减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所需资料:
①毕业证(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限户籍的职位)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附件2);
②报考面向“基层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考生,如仍在岗的“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考面向“村干部”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持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截止2016年11月30日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证明、推荐材料(须包含现实表现、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1份;
④报考面向“乡村医生”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服务时间、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在职证明;
⑤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 报考面向“随军家属”招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驻沿部队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交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