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赴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教师紧缺的问题,我局拟于5月底组织专家组到部分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举办现场招聘会,公开招聘人才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北海市教育局赴区外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第六批)》和《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绿色通道招聘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2.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近5年毕业)。
3.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各高等院校毕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职在编教师。
4.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原则上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还可适当放宽)。
(六)资格条件:
1.应聘者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同时一致。
2.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具体岗位条件见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16年5月11日前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及有关师范院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北海市教育局赴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发送到邮箱:bhjy504@126.com,报名表名称为“姓名+报考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报名表电子版可以到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通知公告”栏目或“教育人事”栏目内下载),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举办现场招聘会的地点,通知应聘者就近到现场招聘地点参加招聘会进行面谈、面试和笔试。
2.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上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考试通知:用人单位经资格初审核,初步确定意向人选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谈面试笔试的地点、时间、内容、方式等。
(三)报名面谈。
应聘者可就近选择到我局举办的招聘会现场参加面谈。面谈时递交报名表1份,招聘单位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用人岗位要求、比较优秀和学校初步有意向考察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赴区外招聘人才面试考核表》、收集应聘考生的材料,约定面试时间、地点。“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各师范院校毕业的在职在编教师;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受人数比例限制。
(三)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的人员、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招聘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各岗位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后,分别由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分组面试,面试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从学科现用中小学教材中由考核组领导、专家选一篇课文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内容: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由考核组领导、专家进行提问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2.笔试。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经过面试后根据面试的成绩优劣确定笔试人选,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按广西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桂教〔2010〕16号)的意见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经用人单位面试了解后择优聘用;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的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要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试合格后经考核了解优秀的人员,经双方协议,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跟踪了解。已签订就业已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用人单位要继续跟踪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按录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人员即可按聘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北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报北海市人社局、编委办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1.北海市教育局赴区外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第六批)
2.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绿色通道招聘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3.北海市教育局赴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
北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1日
(联系方式:广西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9-3200219;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18977923389;李红远,联系电话:1397797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