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太湖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5月9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qldbz.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太湖县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hx.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人数、专业、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太湖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准(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对不能参加医学类执业资格考试,或已取得医学类执业资格但不能注册的毕业生,不予报考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类岗位;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和体检、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8时至5月22日下午17时(周六、周日正常上班),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陆报名
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陆”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23日12时前可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5月23日17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4日17时前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10: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6日8时后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其它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5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携带相关材料到太湖县人社局(龙山路200号)事业单位管理股(三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幼教、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