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海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决定对教师招聘空缺计划予以补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补招名额53名,具体计划及岗位见附件《滨海县2016年补招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未被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入编,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2015届和2016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者,可不受毕业届别和教师资格限制,但专业须符合要求,且被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 14日;报名地点: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滨海县城人民南路383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附照片2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申请办理证明(证明中应注明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以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毕业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6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上述报名表和相关证明及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2.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报考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如出现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的,在笔试前对招聘计划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6年5月20 日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100元。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技能,采用说课、答辩、教学基本功考核等形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28日,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教育网查阅有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由县公证部门公证抽签确定)。
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滨海教育网公布。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具体要求在公布体检人选名单时一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5.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选岗,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由应聘入围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2016年6月4日上午(8:30~9:00报到,9:00开始选岗),选岗地点在滨海县教育局,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岗导致岗位空缺的,选岗结束后,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及体检、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7.聘用
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城人民南路383号,邮编:224500)。8月1日至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在7月10日前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或辞职)和档案关系接转等相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滨海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滨海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五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监督
从事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滨海县人社局纪委、教育局纪委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15~89196016,县教育局0515~84224990。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联系人:赵明路;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联系人:周立新。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