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09
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为北京市体育局所属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地处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西街甲3号。主要职责是为北京市和国家培养、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完成国内外重大竞技体育比赛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人事科工资福利与内勤管理岗1名;
2.行政科固定资产管理岗1名;
3.行政科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岗1名;
4.保卫科内勤综合岗1名;
5.射击队体能教练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
5.报考年龄限于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6.北京市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岗位条件
人事科工资福利与内勤管理岗:
1.人力资源或财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2.具有2年以上人事管理及工资等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较高的文字水平。
行政科固定资产管理岗: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掌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及公文写作知识、公文基本格式和规范要求,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处理本职位一般问题的能力。
行政科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岗: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全国造价员执业证书;
3.掌握工程建设及工程预算的基本知识,熟悉招投标流程;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公文写作,能够熟练撰写本职位的各种公文。
保卫科内勤综合岗: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或文秘等相关专业;
2.掌握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等基础知识,了解竞技体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射击队体能教练岗:
1.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了解竞技体育及射击项目运动特点;
3.有专业运动员经历及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怀柔区府前西街甲3号,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报名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2.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
3.考试及录取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实操)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4.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5.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
6.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7.公布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8.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9.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10.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11.公示及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及备案手续。经市体育局核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2.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9627114,联系人:崔炎杜北移
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