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学校概况
常宁市是一个地处湘南的县级市,辖22个乡镇(办事处),全市人口100万。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467所,在校学生12万余人。其中普通高中5所,职业高中4所,初级中学3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片完小74所,特殊学校(小学)1所,村联小(教学点)110所,公办幼儿园(含附属学前班)74所。目前共有在编教师6721人,2012年经编制部门核定全市学校应配总编制数6954个,尚有余编233个。
二、招聘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60名。其中高中教师66名,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53名(含普通小学教师31名,从常宁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中招聘10名,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10名,特殊教育小学教师2名),幼儿教师15名。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3、4。报考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方案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任职资格和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岁[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6、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常宁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常宁在岗特岗教师,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共招聘160名教师。其中面向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招聘10名小学教师,面向参加过常宁市顶岗实习毕业生招聘10名小学教师,其他140名教师面向社会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高中教师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20日。
其他教师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6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资格审查:报考时须由本人递交下列证件资料:a、毕业证原件、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c、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d、其他相关材料;e、根据需要,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岗位志愿书,岗位志愿书由教育局统一印制,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报。
由纪检监察、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聘用前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按层次、分学科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门,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导致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需求作计划调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于考试前公示。经批准后,特殊教育小学教师开考比例可降低为1:2,但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1、笔试
①笔试时间
高中教师:2016年5月21日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2016年7月15日
②笔试地点
高中教师:培元小学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常宁一中。
③笔试内容和范围
高中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常宁职中汽车维修专业、机械制造专业、服装专业教师岗位和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心理学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初中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知识,难度相当于学业水平考试。
特殊教育小学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手语、盲文、康复知识。
普通小学教师(一)岗位:共考语文、数学两科,内容为语文、数学初中知识。
普通小学教师(二)岗位:共考语文、数学和专业三科,内容为语文、数学初中知识和所学专业(计算机、学前教育)学科理论。
普通小学教师(三)岗位:共考《教育理论与实践》一科,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
幼儿教师岗位:共考一科,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卫生学知识。
笔试在常宁市教师招聘监督小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组织专家命题、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