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43号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1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
4.招聘对象为2014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jy23—jy32岗位的,可放宽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灌南宾馆对面)。联系人:刘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申报教师资格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jy01—jy04岗位的专科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吋照片2张以及《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一份。代为报名的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费用
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关于学科专业知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灌南中专基础课(即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教师岗位的考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幼儿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特殊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应聘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中专校专业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笔试时间: 2016年6月4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