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五)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6年毕业能正常参加2016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本科学历25岁及以下,硕士学历27岁以下(基础教育教师可放宽到30岁以下),博士学历35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方法为:25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7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教师岗位,报到时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报到时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八)具有与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校外教育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九)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用IE浏览器于4月22日10:00-4月28日10:00登录东城区教委大学生招聘报名系统(http://rencai.dcjy.net)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报名完成简历为“待选”状态后,请在工作日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及资格初审、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等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专业技能考核
5月3日—5月5日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及专业技能考核,请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应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1、《东城区教委招收大学生考核表》(在东城区教委大学生招聘报名系统中信息录入完毕,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证书);
4.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6.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管理岗位进行面试,专业技术岗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于5月6日在东城区教育人事人才网上(http://rencai.dcjy.net)公布。
(三)笔试
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笔试人员)。
5月中旬由教委统一组织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素质以及知识面,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月下旬笔试成绩将在东城区教育人事人才网上(http://rencai.dcjy.net)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5月底按照岗位预招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各招聘单位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上报审批
6月初,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由应聘单位上报审批材料,除提供初审材料外,还应上报毕业生鉴定(加盖院系公章)、高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公示
通过审批的人员为拟聘人员,6月中下旬在东城区教育人才网上(http://rencai.dcjy.net)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委统一办理报到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教委咨询电话:89945688
监督电话:89945691
附件:2016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东城区教委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