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2016年第一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同意和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2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其中考核招聘61名,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护理岗位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等详见《城口县2016年第一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一)、(二)(附件1、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认证;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有关事项
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6年5月24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属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
(四)户口有关事项
招聘条件要求的户口必须在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6年5月24日)取得。
(五)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6年5月24日)。
(六)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即2016年5月24日;“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0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5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七)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上半年发布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
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冉老师、何老师023-59225936。
(二)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25日9:00—5月26日18:00登录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ck.gov.cn/index/)“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28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5月28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在2016年5月29日18:00前登陆报名网站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50元/科),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确认参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具体缴费流程及方法请务必按城口县事业单位公招网上缴费程序及注意事项(附件3)进行操作。
(五)相关开考比例。
2016年5月31日前公布网上报考人数。
1.若教育事业单位某招聘岗位网上报考人数比例大于1:5,则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需先进行笔试;
2.若教育事业单位某招聘岗位网上报考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2且小于等于1:5,则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环节;
3.若教育事业单位某招聘岗位网上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取消招聘;
4.护理岗位需先进行笔试。若护理岗位网上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取消招聘;
5.其余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网上报名阶段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在2016年6月1日9:00—6月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笔试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方式、内容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卫生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2016年6月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
1.若教育事业单位某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大于1:5的,按照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2.若教育事业单位某招聘岗位参加了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大于等于1:2且小于等于1:5的,则参加笔试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3.若教育事业单位某招聘岗位参加了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招聘岗位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4.若护理岗位参加了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大于1:2的,按照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报名资格现场审查;
5.若护理岗位参加了笔试的报考人员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入围人选确定后的各个环节出现公招空缺,一律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