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有关规定,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161名。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140名,引进优秀骨干教师21名(详见附件1《九龙坡区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公开招聘(引进)卫生计生工作人员104名。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40名、实用人才39名,引进优秀卫生计生骨干人才25名(详见附件2《九龙坡区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重庆市外生源地免费师范生执行教师厅〔2011〕1号“严格掌握跨省任教条件”规定,应符合跨省任教条件范围。
2.优秀骨干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下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称号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下职称者,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地市级或省部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二等奖;国家级直属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师及高考、中考命题专家。
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2014年、2015年、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实用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上岗证。
3.优秀骨干卫生计生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具备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专业较丰富临床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较全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在医学专业杂志(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到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热爱教育卫生计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对照招聘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必须完全对应《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所列举的具体专业或专业大类。
5.岗位设置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经历须与本专业一致,如:报考教育专技岗位,工作经历应当是教师岗位上的工作。
6.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的工作人员岗位普通话等级: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测试语委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7.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应具有教师资格证,非师范毕业生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以转正,连续2年未取得资格证的,解除人事关系。
8.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报名时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区属中小学校、卫生计生机构)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人力社保局招聘、解聘文件为依据);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不能报考。
四、竞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单位、岗位)分别竞争、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教育信息网、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手续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网络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只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考生严格按照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在指定网站报名系统按步骤如实提交报考相关信息,经照片审查合格后,考生再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并按简章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公示期间,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考生不据实填报资格条件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