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梅园幼儿园是一所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幼儿园,下设梅园幼儿园总园(水月亭路实验弄)、分园(云和景苑)二所幼儿园。自1996年开办以来,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优秀家长学校”、“嘉兴市优秀教科研基地”、“嘉兴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嘉兴市卫生先进”、“嘉兴市五好团支部”、“嘉兴市课堂教学评价分析先进教研组”、“海宁市教科研先进集体”等,是浙江省实施新纲要实验园、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师范学院实验园、嘉兴学前教育学会实验幼儿园、嘉兴陶行知研究会成员,承担相应的实验研究和指导见实习任务。办园特色明显,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声誉。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 9日8:30 - 17:00;
(二)面试时间:2016年5月 9 日18:00
(三)地点:海宁市梅园幼儿园 (联合路219号原青年艺校教学楼二楼园长室)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幼教全科 |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
需面试 |
三、招聘范围、条件和待遇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扎实。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
4.对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10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一级教师(原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5.合同制教师平均年收入是按财政预算标准执行,录用后即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幼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梅园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2.面试内容:(1)提问占50%;(2)规定技能测试一占25%;(3)规定技能测试二占25%,满分均为100分。以高到低排名录取。
五、公示、聘用:
面试结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梅园幼儿园网站:(http:// www.hnmeiyuan.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梅园幼儿园园办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洪老师 阮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236307
咨询电话:0573-87290520
海宁市梅园幼儿园
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