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的条件及岗位汇总表专业要求及其它条件,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3.哪些岗位属于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在报名现场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5.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但201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需在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且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但在应聘过程中不再实施优惠政策。
8.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9.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济南高新区各级事业单位。
10.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如何处理?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考试时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遗失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考试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补办。
11.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3.本次招聘的36名教师,均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14. 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如何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4。达不到1:4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4的比例相应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为止;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对应聘该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定向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时,高新区奥体中路学校体育教师C岗位计划取消,对应聘该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同时报考奥体中路学校体育教师C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与改报岗位的应聘人员一同参加应聘;高新区春晖小学数学教师C岗位合并到高新区春晖小学数学教师A岗位,同时报考高新区春晖小学数学教师C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与报考高新区春晖小学数学教师A岗位的人员一同参加应聘。
1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界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只要有一个专业相符即可。
如果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不能界定的,请应聘人员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可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借用,报名结束后立即归还。
16.笔试内容
所有报考人员,采用同一套笔试试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见招聘简章。
17.任教经历截止时间
凡要求有2年及以上任教工作经历的,任教截止时间以2015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且足年足月。任教单位必须是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学科必须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