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特教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区政府同意,决定2011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特教教师2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普通教育教师17名
1、高中教师8名:语文1名、英语2名、化学1名、历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1名。
2、农村小学教师9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3名、音乐1名、体育1名。
(二)特殊教育教师3名
特教1名、应用心理学1名、美术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报考普通教育教师必须是2009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专业对口毕业生,其中报考高中教师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入学前为亭湖区户籍。
3、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必须是2009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其中报考特教专业可以是专科及以上学历。入学前为盐城籍。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7月11日)
在中国亭湖网、亭湖人社网、亭湖教育网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或公告。
2、现场报名
请从亭湖教育网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在现场初审合格后递交。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及本人入学前户籍证明;
(3)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7日至19日
报名地点: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盐城市毓龙东路69号)
咨询电话:0515-88317079
联系人:张文军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3、资格审核
对报考考生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审核合格者于2011年7月22日上午到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教育理论为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12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综合素质,采用说课和答辩的形式,总分为100分(说课为70分,答辩为3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则取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加权总成绩,并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取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高分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6、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需求,分学科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7、考核
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情况。考核结束后,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有关要求
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报考资格;被聘用人员被查出有假冒学历、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不论已聘用多长时间,都立即予以解聘。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出现未明确的特殊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
88317079、13770052555(区教育局人事科)
66691261(区人社局机关事业管理科)
监督电话:
89881120、66691120(区纪委执法监察室)
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