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位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5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网上申请: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期间,“两学”考试合格者和首次认定的师范类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选择好现场确认点,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材料确认。今年我县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5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确认地点为: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市民服务中心439室,电话:18079227073)。
(1)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第二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签名,贴好照片);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党组织公章);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核对);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的一寸照片两张(剪切整齐);
⑧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首次认定的师范类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签名,贴好照片);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党组织公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往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必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提出申请,须提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并盖章),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超过规定期限的,须取得我省“两学”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才能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⑤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⑥提供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及各学科成绩证明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应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一寸照片两张(剪切整齐)。
3、面试试讲和体检:2016年5月底-6月底,由德安县教体局组织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试讲(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除外)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考生可在5月底登陆德安教育网和德安论坛查看相关通知。
4、网上认定,发放证书:2016年6月底-7月初,完成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各项考核,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操作。2016年8月底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和第二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我省“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3、普通话证书必须在市级以上普通话测试机构取得,或者是高校学生在读书期间由本校普通话测试站测试颁发,在其他测试机构取得或高校生毕业后再回高校测试取得的,均不予认可,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重新报名参加测试(市测试站联系电话:8220287)。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申请在德安县教体局认定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必须为德安户籍,应勾选德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带齐认定材料。
详情请考生仔细阅读赣教师字〔2016〕5号文件。同时密切关注德安教育网和德安论坛的相关通知。
德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