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各相关人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精神,对已取得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均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面试仍由我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申报教师资格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拟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段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填写信息及上传照片如出现不实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3.户籍在我县范围内的社会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勾选本人户籍所在地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材料确认。永修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5月3日至5月16日(节假、双休日不办公)。现场确认地点:永修县教育局人事股。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相关表格在网上填写后打印):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4)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5)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本人学历信息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
(6)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小二寸照片四张。
2.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本人学历信息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7)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小二寸照片四张。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面试试讲、体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面试试讲、体检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要求按省厅相关文件执行(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26日,体检时间拟定于5月27日)。敬请关注永修教育网公告栏里的相关通知。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发证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15日,永修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792-3227135。
三、申报教师资格普通话证书要求
根据《九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审查办法》的要求:
(一)社会人员申报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参加其他测试站取得的证书一律无效。
(二)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之后再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参加其他测试站取得的证书一律无效。
(三)设有普通话测试站的高校,该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在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予以认可。若是在毕业之后再到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则一律不予认可。
(四)没有设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到其他高校普通话测试站测试取得的等级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凡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考试人员请与九江市教育局语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220287)。
永修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