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现将认定教师资格程序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户籍在我县的社会人员、在我县中小学工作的在职教师,符合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可申请在我县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中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者,向宜春市教育局申请)。
二、网上报名:
(一)拟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务必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奉新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宜春市教育局。(三).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四)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凡网上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者,将无法取得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请于4月28日至5月10日法定工作日,到我县教育局二楼进行现场确认。其中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按宜春市教育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4纸双面打印);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两学”考试合格有效证书,黑白打印即可;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
四、体检
县教育局组织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14日,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凡参加江西省“两学”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今年仍由奉新县教育局组织测试,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由宜春市教育局组织测试。
我县教育局组织的测试,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我县各学校现行教材,教材内容由县教育局提供,测试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试讲内容,、
测试时间为5月15日,测试地址:奉新县冯川一小。
五、网上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网上认定于7月15日前完成,资格证书印制好后,将在奉新教育网发布领取通知。
咨询举报电话:4629603、13979595046
联系人:闵老师
邮箱fxpx@!63.com
奉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