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 作 内 容 |
备 注 |
3月20日至4月17日 |
宣传启动工作:将2016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通过弋阳教育网、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 |
县教体局 |
4月18日至4月29日 |
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5月9日至5月13日 |
现场确认:县教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两学”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本县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收集整理上交市教育局。详情请关注弋阳县教育网http://www.jxyyjyw.com。 |
县教体局人事股 |
5月14日 |
体检:14日上午8:00前领取填写好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要求(空腹等)前往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
县教体局、县人民医院 |
5月27日至5月28日 |
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27日下午15:00召开预备会,确定说课顺序;28日上午说课,地点见准考证。详情请关注弋阳县教育网http://www.jxyyjyw.com。 |
县教体局 |
6月15日至6月25日 |
资格审查: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申请者材料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提出审查意见。 |
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
7月1日至7月18日 |
网络认定: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网络资格认定。认定结果请关注弋阳县教育网http://www.jxyyjyw.com。 |
县教体局 |
7月底至8月初 |
对各项考核合格的申报者发证。 |
县教体局 |
一、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凡户籍在我县范围内的社会人员申报小学(含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需到我县教体局人事股(县教体局三楼)进行现场确认。
5月9日至5月13日,县教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两学”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同时将本县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收集整理上交市教育局。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本人身份的不同,具体附后。
特别提醒:
1、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必须本人亲笔诚信签名,并贴上网络报名相同照片。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由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或乡镇派出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其他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两学”成绩合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另准备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体检表1张、准考证2张、资格证书1张)。
二、其他工作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5月14日。上午8:00空腹在县教体局门口统一组织前往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能力测试时间:5月27日下午15:00在教体局五楼召开预备会,按《2016年弋阳县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上交说课稿一式四份,领取准考证,并抽签确定说课顺序;5月28日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详情请关注弋阳县教育网http://www.jxyyjyw.com/)
3、7月底至8月初,对各项考核合格的申报者发证。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由学校提供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