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我县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卫生局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选岗、公示和聘用等有关信息,都将通过安徽教师招考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aldbz.gov.cn)、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rsj.gov.cn)、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edu.gov.cn)以及舒城县卫生局网(www.scws.gov.cn)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计划
2012年我县计划招聘教师50名、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129名,财政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共计242名。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3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计划分布以及专业需求等详见《2012年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另有少数招聘岗位放宽年龄的条件见《2012年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26日至29日,报名地点为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舒城县城关镇三里河路,可乘5路公交车至县人民法院站下)。
(二)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人员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予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5、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2012年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各1份,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幼儿教师、乡镇新农合医务人员或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岗位的,不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定岗时,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选具体聘用单位。
4、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