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的实际,今年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教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
1、全国师范重点院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及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重点院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2、本市生源(含所辖县、区)的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及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二)在职人员
本市在职在编教师及本市民办学校合同期未满的教师,原则上不在应聘之列。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2、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4月30日。
3、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条件及资格
1、学历要求:
(1)专任教师:特殊教育专业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实验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中共党员、三好学生、特长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在职人员条件及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职教师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3、校医条件要求:必须是医学专业院校毕业的在职医师,且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和处方权。
4、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因学校岗位设置等原因,应聘到校任职后,将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可能要重新聘用)。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惠州市特殊学校2012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1、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六、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7日。
(二)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表格式样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下同)。另外,必须登录应聘学校的网站“教师招聘”栏目中电子系统报名(提交时,会给应聘者一个报名“序列号”,请记住自己的序列号)。同时打印《惠 州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由本人用钢笔签名后,将其与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首页或在审查表上写上报名“序列号”)、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两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于报名期间邮寄或 送至学校。
资 格审核:由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在学校的校园网上。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带齐所有材料原件于考试报到时交所应聘学校审核(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提交由本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公告。
(四)考试内容:包括笔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其中:美工、成衣工艺、舞蹈、音乐不考笔试,只考专业技能测试及试教、综合能力测试;生活老师、校医、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只考笔试、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其中:生活老师、校医、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划定入围分数线。
2、应聘者总成绩计算办法:应聘生活老师、校医、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岗位的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应聘其他岗位的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七、成绩公布
1、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当天晚上公布。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公布进入试教及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试教及综合能力测试的成绩于当天晚上公布,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考试成绩分别于市教育局网站和校园网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体 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惠州市教育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公示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及学校的校园网上公示。
十、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市教育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惠州市特殊学校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77757、13829992986
邮编:516001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0号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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