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市直中小学校招聘教职员计划,为满足市直中小学校新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部分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名称、资格条件、聘用说明
(一)招聘人数:24人。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8月31日。
3.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名称、其它资格条件
1.具体内容详见《惠州市直中小学校2012年补充招聘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四)聘用说明
实行资格考试,具体聘用到哪所学校,我局参考考生意见统一调配,不同意调配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1.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说课、综合能力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经批准聘用的新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上午8:30——8月31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多报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期限内发送以下资料的电子邮件至我局人事科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考生务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调配,并插入免冠彩色相片。
(2)《惠州市直中小学校2012年补充招聘教职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2.报名资格初审:
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事项。
五、验证、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考试通知要求带齐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审验,审验通过后办理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用钢笔签名。
(二)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
(四)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单位证明(原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
本市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本市民办学校教师还需提供合同期已满的证明(原件)。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局门户网站公告。
(二)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教师岗位应聘者考说课和综合能力测试;教辅岗位应聘者只考综合能力测试)。
1.教师岗位的笔试、面试中的说课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关综合知识。
笔试划定入围分数线。
2.应聘者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笔试、面试分数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
七、成绩公布
1.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于考试当天晚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的成绩于考试当天晚上公布,并公布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
3.考试成绩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我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十、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卢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16,0752-2260773
邮编:516001
通讯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电子邮箱:rsk2260773@163.com
网址:http://www.hzjy.edu.cn/
附件:
1.附件1:惠州市直中小学校2012年补充招聘教职员职位表.xls
2.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惠州市直中小学校2012年补充招聘教职员报名汇总表.xls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