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2012年惠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全日制本科以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下同)教师职称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初中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具有广东省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小学教师:具有惠城区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但需符合其它条件:
1.属惠城区安置的随军家属(需区人社局出具证明)。
2.招聘公告发布前其配偶的户籍在惠城区的人员。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历)。
聘用期未满(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的民办学校教师和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不在招聘之列。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2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学期各科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3、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优惠措施
(一)属惠城区安置的随军家属以及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
(二)具有惠城区汝湖镇仍图片、芦洲镇、横沥镇户籍的应聘者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中小学且签订10年服务合同的,其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0分。
四、招聘学校、学科及人数
见附表:惠州市惠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数表。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12年6月16日至18日登录区教育局网站www.hcedu.com.cn报名,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于2012年6月23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自带下列资料到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每学期每科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高中教师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需提供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随军家属提供结婚证及惠城区人社局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不受户籍限制的第2类人员需提供结婚证;
5.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自愿签订到农村学校从教服务合同。
(四)审查合格后,现场拍照并领取准考证。
(五)交报名费:80元/人。
六、笔试、面试及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科考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两项各占50%),以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必需品自带。根据笔试成绩(含折算加分)从高到低按1:2(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从各学科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每组评委人数不少于5个。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折算后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两项相加即为总成绩。
4、体检和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名单(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职位,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2年修订)》执行。
5、录取。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初步录取名单,报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6、办理手续。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到区人社局办好相关录用或调动手续,逾期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待遇及试用期
录用人员上岗后与在职在编同类同级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应届毕业生的待遇按照见习期的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学期(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为5年。5年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合同办理。
八、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所报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一致。
(二)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由于学校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今年新招聘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聘用。
(四)年龄计算至2012年8月31日。
(五)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九、惠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752-2677403、2677703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