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
1.全国重点大学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及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全国重点大学非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2.本市生源(含所辖县、区)的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及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二)在职人员(含在职教师)
本市在职在编教师及本市民办学校合同期未满的教师,原则上不在应聘之列。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4月30日。
3.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非英语专业(体育专业除外)全国英语等级水平测试四级(425分)以上。
2.教辅岗位应聘者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三好学生、特长生、硕士研究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在职人员(含在职教师)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资格条件要求。
(1)外省市在职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是全国省一级或相当省一级以上中学在编在职的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在职教师的职称、年龄要求。中学高级教师40周岁以下;中学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中学二级教师(有高三教学经历)30周岁以下。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资格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因学校岗位设置等原因,在职高级教师招聘后,将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可能重新聘用)
(3)在职教师应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标准。
2.会计人员资格条件要求。会计专业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
3.出纳人员资格条件要求。财会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操作,从事财务工作人员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
4.校医资格条件要求。惠州户籍,医学营养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教辅人员资格条件要求。惠州户籍,文秘、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四、招聘学科及人数
详见《惠州市东江高级中学2012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公告附件1)。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1.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7日。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必须登录我局网站“惠州市东江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电子系统报名(点击提交时,系统自动给应聘者一个报名“序列号”,敬请记住自己的序列号)。
2.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期限内(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资料邮寄或专送我局人事科: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公告附件2);
(2)凭身份证号和序列号在电子报名系统打印《惠州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用钢笔签名;
(3)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首页或在审查表上写上报名“序列号”);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5)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3.报名资格初审: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告,并通知考试事项。
七、考试
(一)报考人员按考试通知要求带齐已报送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审验(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提交由本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审验通过后办理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考试内容:包括笔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应聘者不考笔试,只考专业技能测试及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校医、会计、出纳、教辅人员岗位应聘者只考笔试、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高中文化知识(校医、会计、出纳、教辅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划定入围分数线。
2.应聘者总成绩计算办法:应聘校医、会计、出纳、教辅人员岗位的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5:5的比例折算而成;其他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八、成绩公布
1.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当天晚上公布。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公布进入试教及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试教及综合能力测试的成绩于当天晚上公布,并公布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
3.考试成绩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惠州市教育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公示
经惠州市教育局党组会议讨论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一、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惠州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卢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16,0752-2260773
邮编:516001
通讯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电子邮箱:rsk2260773@163.com
网址:http://www.hzjy.edu.cn/
附件: http://www.7edu.net
惠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