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2012学年师资需求状况,报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平湖市户籍。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教师6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现在园相应幼儿园教师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本招聘简章,向平湖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1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政策法规和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3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以及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
3.体检、考察。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市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 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平湖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徐老师:办公室85171090 手机13819023701(623701)
朱老师:办公室85171092 手机13505837158(693762)
(报名表附后)
平湖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2012年4月17日
附件:
2012年平湖市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开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