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1.社会人员:秀洲区(含嘉北、塘汇街道)户籍(以2012年5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对口科目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学历证书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2年毕业生。
3.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嘉兴市户籍或生源及“211工程”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
1.嘉兴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2012年毕业生。
2.嘉兴市户籍(以2012年5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秀洲教育事业。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小学教师要求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对应专业毕业。科学教师要求科学(含理化生)专业毕业。社会教师要求思政(含史地)专业毕业。高中图书管理岗位要求信息管理或图书管理及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从事幼教工作满两年以上、幼儿园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或现在秀洲区各类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秀洲区从事幼教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至2012年5月底止),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2.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2年毕业生。
3.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嘉兴市户籍或生源及“211工程”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
1.嘉兴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2012年毕业生。
2.嘉兴市户籍(以2012年5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秀洲教育事业。
(二)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小学教师要求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对应专业毕业。科学教师要求科学(含理化生)专业毕业。社会教师要求思政(含史地)专业毕业。高中图书管理岗位要求信息管理或图书管理及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从事幼教工作满两年以上、幼儿园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或现在秀洲区各类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秀洲区从事幼教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至2012年5月底止),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 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人才市场(嘉兴市洪兴西路1765号,秀洲区政府会展中心一楼)。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1)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或就业协议书、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教育学与心理学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
(3)幼儿园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龄证明、职称证书、户口本、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按所对应的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当招聘岗位需求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科学、初中科学不足1∶2)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二)考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 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人才市场(嘉兴市洪兴西路1765号,秀洲区政府会展中心一楼)。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1)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或就业协议书、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教育学与心理学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
(3)幼儿园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龄证明、职称证书、户口本、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按所对应的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当招聘岗位需求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科学、初中科学不足1∶2)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