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陈镇中心幼儿园2012学年师资需求状况,报广陈镇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平湖市范围。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教师2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统一指导标准,享受现在园相应教师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本招聘简章,向广陈镇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1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委托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规和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3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弹琴、唱歌、舞蹈、绘画)以及幼儿园学科教学设计及执教等综合能力。
3.体检、考察。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市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加分,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3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分加2分);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的(总分加2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奖的(总分加2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4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陈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室、保教室。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办公室( 85789136或85783812);
手 机:13511395136(林老师)、13732576353(时老师)、
13511393906(谷老师)。
(报名表附后)
平湖市广陈镇中心幼儿园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