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当湖街道办事处同意,当湖街道中心幼儿园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已在当湖街道中心幼儿园及所属的村幼中临时代课,报考村幼的,其学历可放宽到学前教育大专毕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户籍:平湖市。
二、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聘用合同工,享受与现有在园相应教师同等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向当湖街道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以上材料由当湖街道中心幼儿园汇总初审后,报当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轮进行。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规和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1:3的,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和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教学设计、上课)以及特长展示。
4.体检、考察。考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5.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招聘时间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2年4月23日下午4时正,随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当湖街道中心幼儿园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平湖市环北二路287~345号 当湖街道中心幼儿园内
联系电话:85038321、13757333253(663253)顾老师。
(报名表附后)
平湖市当湖街道中心幼儿园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