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遵县教人〔2016〕4号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工作部署,为确保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6年3月20日-4月15日)
(一)各学校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二)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者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等材料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29日,法定假日除外。
(二)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1.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申报人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相应的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网址:http://www.jszg.edu.cn)。如果无法打印申报表,则申报人需在现场确认点手工填写。
(三)遵义师范学院南白分校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点设在遵义师范学院南白分校。网上申报分别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点为遵义县教育局。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点和现场确认点均设在遵义县教育局。
(五)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附件4,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六)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2016年5月1日—5月27日)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5月9日—5月13日,法定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提交如下资料(资格审查阶段):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贴好相片;
2.身份证验证原件;
3.户籍验证原件;
4.学历证书验证原件;
5.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原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卡片照一张(1寸),用于体检表张贴(体检表现场确认时领取)。
遵义师范学院南白分校师范专业学生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25日,具体时间由遵义师范学院南白分校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二)体检及要求。
1.体检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2.申请人员现场确认后填写好体检表,贴上相片后空腹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自行缴纳体检费后参加体检,体检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体检完后体检表由申请人于2016年5月24日前自行到相关医院领取。
3.遵义师范学院南白分校应届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体检工作由遵义师范学南白分校组织完成。
(三)提交申请资料时间。2016年5月25日—5月27日,提交以下资料(此阶段提交申请资料人员为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未提交申请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8.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半身正面照片两张;
9.户籍复印件一份;
10.在编在岗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四)资料填写及相关要求。
1.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按要求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2.在编在岗工作单位证明要注明任教年级、学科、任教年限,是否胜任教师资格申报学科(具体要求见附件2)。
3.遵义师范学院南白分校应届师范教育类、非师范类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由本院相关系党总支完成。
四、认定阶段(2016年6月13日-6月20日)
(一)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面向社会人员(非国考人员)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教材,在汇总现场确认和资料审查后,在“遵义县教科网-贵州教育网群遵义县节点”—网页右上角“通知公告栏”(http://www.zyxjy.net.cn)另行通知。申报该类别教师资格的申报人员可在5月25日—6月10日该网及时查询。
(三)面向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3)
(四)遵义师范学院南白分校应届师范教育类、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于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五、其它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贵州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5月25日-6月8日;第二次为7月6日-20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机构在申领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二)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特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县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学校须及时通知本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信息查询。
1.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在“遵义县教科网-贵州教育网群遵义县节点”—网页右上角“通知公告栏”(http://www.zyxjy.net.cn)发布,各申报人员在相应阶段上网查询。
2.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网址:http://www.zyiedu.cn)。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教科27220669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明确的几个问题
3.遵义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4.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
附件下载
遵义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