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若干名。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学科及人数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4名。具体职位见下表:
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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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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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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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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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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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体育 |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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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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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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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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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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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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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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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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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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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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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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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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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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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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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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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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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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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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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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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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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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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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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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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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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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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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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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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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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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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
1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应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市资教生、市外在编教师。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师不受此限)。
4、除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我市在职资教生及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外,其余报考人员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5、除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水平(其中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上述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的自愿报名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8:00至4月23日下午5:00(有效工作日)。
3、报名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4、报名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业成绩记载表。资教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免冠同底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合格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
各职位招聘人数(小学、初中及高中招聘的相同职位可分别合并计算,下同。)与该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由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相关招聘职位数进行调剂后确定有关职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单项计分和综合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内容以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我市现在职资教生实行加分政策。我市在职资教生,截止2012年7月资教期满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宜都教育网以面试公告方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其综合素质,采取限时现场答题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分别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招聘职位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招聘专业学科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宜都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安排到中小学工作,所招聘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不低于8年的服务期。其中系市外在编教师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其余人员实行事业编制编内聘用管理,其工资、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等待遇与教育单位同类人员政策一致,纳入市财政预算。对不服从统一分配和未按时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实事求是提供有效证件,诚信应聘。若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等行为,则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办理相关人事手续,2012年7月底以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本次招考设立报考联系电话:0717—4822124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 13872612828
监督举报电话:
0717—4843770(宜都市监察局)
0717—4822400、4822124(宜都市教育局)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宜都市教育局网(网址:www.ydjy.com)。
宜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