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0人,其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人,初中教师14人。
具体岗位:
第一中学1人:心理1人。
第二中学2人:物理、数学各1人。
第十一中学1人:心理1人。
第八中学1人:音乐1人。
第七中学1人:生物1人。
第五中学4人:物理、历史、生物、语文各1人。
第十六中学9人:历史、地理、政治、数学、英语各1人,化学、语文各2人。
第十九中学1人:心理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师范类院校2016届研究生或本科生。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5、年龄: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
(1)市直属省级示范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重点本科或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特需学科(大学个别专业设置少,培养人才断层,毕业生生源不足,而学校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又特别需要的个别学科,主要指小学科)的教师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以统招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为补充新进教师的重要渠道。
(2)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在同届毕业生中综合排名为优秀等次或前50%(由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7、以上原始学历标准均不含三表。
8、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9、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纪检人员复查。依据审查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先看学历、研究生、免费师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时,由于有放弃出现低于1:3情况时,可由专家组(采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下延,从高到低补录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考核小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1、考核方式: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30分钟,讲课15-20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录取。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5人组成。其中用人单位所需学校校长、业务校长、主任、学科专家担任主考官及考官,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考官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