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实验幼儿园教学需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同江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我市幼儿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30人
三、资格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8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
5、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表达标准流畅,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无口吃。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辞退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⑥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同江公共就业信息网及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至28日
2、报名
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30 日。接待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市人才中心,主要负责报名及有关问题的咨询、答复及资格初审等工作。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籍档案、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蓝底照片正面需带姓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然后进行考生指纹录入。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 2927205。
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缩减招聘数量。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成绩包括试卷分(满分为100分)和加分两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2015年教师招聘考试学前教育理论和学前教育学科专业知识。
加分: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名截止之前需将省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交到人才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面试:面试人员按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缩减招聘数量。重点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展示和答辩、钢琴演奏、声乐演唱、舞蹈表演及绘画等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考生现场抽签,分组进行,具体考核内容:①教育教学活动展示以说课为主,所用教材为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中的大班教材:《幼儿园主题活动》、《幼儿园运动》、《幼儿园数学活动》,课题由评委指定,考核时间6分钟,满分50分,答辩由评委现场出题,时间2分钟,满分10分;②钢琴演奏为自选钢琴曲,时间3分钟,满分10分,声乐演唱为自选儿童歌曲,时间2分钟,满分5分;③舞蹈表演为自编舞蹈,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0分;④绘画内容为现场命题简笔画,时间40分钟,满分15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6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保留三位小数),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果体检与政审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体检及政审。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同江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5、政审
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违法违纪或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6、公示
对于体检、政审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社局出具《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7、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人社局和教体局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落编手续。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付。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相关保险,聘期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组织机构
组 长:安秀敏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 丽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洪波 市人社局局长
金龙日 市教体局局长
申云杰 市编委办主任
武力华 市财政局局长
曹海军 市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人社局
主 任:刘洪波 市人社局局长(兼)
成 员:从人社局、教体局抽调组成
同江市公开招聘实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