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实行现场公开招考,经笔试或专业考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8日上午12:00
(2)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校。
应聘人员选择邮寄报名的,须在1月7日前将报名所需资料的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联系电话:0757-88282322)。应聘人员选择现场报名的,应携带有关资料在1月8日10:00-12:00到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2016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下午至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公布为准。所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1)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考试方式
①专业考试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的所有人员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考试时应考者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和体育器材。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②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2)计算机教师考试方式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②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③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高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被雇用的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按明府办〔2012〕64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考核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0757—88282322。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