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江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赣教发[2011]3号)精神,经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将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计划
招聘学校为南康中学、南康区第二中学、南康区第三中学、南康区第四中学、南康区唐江中学、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计划及具体学科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历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拟在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地设立招聘点,召开免费师范生供需见面会,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对毕业生进行面试考试,根据专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经政审合格后,择优直接签约,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南康教育网、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在面试点现场或招聘学校进行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报名表一份(附件3)。
(4)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招聘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
2、面试地点与时间
计划于2015年12月22日至30日赴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现场面试签约。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也可到招聘学校进行面试签约。
(四)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现场签约。所有签约人员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签约后,任何一方违约,须向违约方缴纳违约金10000元。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应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康教育网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失效,应聘单位不负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1、南康区教育局,联系人:康明,联系电话:13970701438。
2、南康中学,地址:南康区城区,联系人:林奇焕,联系电话:13970701823。
3、南康区第二中学,地址:南康区城区,联系人:余宏金,联系电话:13870708316。
4、南康区第三中学,地址:南康区城区,联系人:王建明,联系电话:13970131336。
5、南康区第四中学,地址:南康区龙岭镇,联系人:仲承全,联系电话:13979718369。
6、南康区唐江中学,地址:南康区唐江镇,联系人:吉金平,联系电话:13970131532。
7、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南康区城区,联系人:罗海燕,联系电话:1387979707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2016-2017学年赣州市南康区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免费师范生计划表
3、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报名表.rar。
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