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康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公告
为补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经研究,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选调农村学校在编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指标
共计269个,其中初中68个,小学201个。具体选调指标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12年9月至今在南康区农村中小学工作的在编教师(含2015年转编的特岗教师,下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师德良好,敬业爱岗,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经任教学校考核为合格以上。
2、岗位条件
(1)城区初中教师岗位
①中学在编教师。
②专业对口(指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等与选调岗位对口)。
(2)城区小学教师岗位
①小学在编教师。
②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岗位的教师须专业对口。
三、选调方式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至6日17:00止。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等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证明材料(附件2)。
③报名申请表(附件3)。
④准考证及存根(附件4)。
4、几点说明
①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如考生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则取消选调资格。
②教龄满8周年的加1分,每超过1周年再加0.5分,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教龄从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
③根据《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在我区贫困村学校连续任教3学年以上(含三学年)的教师加2分。报名时须提供在贫困村学校连续任教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所辖中心小学公章。(“十二五”期间南康区贫困村名单详见附件5)
④第四中学教师(含2015年7月选调的教师)不得报考。
5、准考证发放
①时间:8月10日。
②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③注意事项: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地点:南康区第三中学。
3、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4、分数: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教育学10分,教育心理学10分。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六、选调办法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选调学校分学科根据选调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者,职称高者优先,如职称相同,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2、在同一所农村中学(含中英文学校农村编制教师)报考城区学校同一学科的教师,在拟选调名单中超过2人,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调前2名。中英文学校农村编制教师报考中英文学校城区教师编制,选调时不受名额限制。
3、如某学科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学科选调指标数,则按实际参考人数选调。
4、公示。按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区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期3天。
5、公示无疑义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的教师凭区教育局开具的《教师工作调动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单位报到。
6、如考试录用后,本人提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则3学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考试。
7、本次选调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经任教学校考核为不合格的,则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事项
1、公示期内,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7-6646561(教育局人事科),举报邮箱:nksjyr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
(2)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97-6646561
网址:南康教育网(www.nkjy.com)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
2015年7月31日